宝鸡金台:开展首个“全国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08.12.2014  13:21

      12月4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欢度首个‘宪法日’,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首个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制作了多张展板及宣传资料,主题宣传了国家设立首个宪法日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内容和意义,也展示了检察机关惩治刑事犯罪、青少年维权示范岗、职务犯罪警示预防、民行案件申诉等多方面的内容。

      为了做好首个“首个宪法日”的宣传工作,该院干警在院党组的精心安排、悉心组织下,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全院参与、营造氛围。全院干警集思广益,收集、撰写首个全国宪法日宣传短语,在院LED显示屏上醒目位置的“欢度首个宪法日、共筑伟大中国梦”专栏下滚动播放。自己制作“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欢度首个宪法日”等展板6块,提前两周在院门口及院周边进行展示,营造了较好的宣传氛围。二是深入社区、推广宣传。自11月22日起,该院干警结合“检察官进社区(村组)”活动,主动回访社区,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宪法日意义,并进一步了解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并向群众检务公开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三是集中宣传、弘扬法治。在12月4日法治宣传日当天,派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在市民广场进行宣传。以“欢度首个‘宪法日’,共筑伟大中国梦”及“宪法如何保障市民基本民事、行政权利”为主要内容,设置展板、开设咨询台,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散发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次,300多名群众观看宣传展板,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作者: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杨柳 陈楠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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