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实施

05.05.2016  23:26
 

  5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中法两国首次开展的“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在我省开始实施。 

  根据中法两国相关协议,2016年,中、法两国互派的实习生名额各为1000名,实习期为3-6个月,实习期间由企业按不低于所在国家规定标准为实习生发放实习补助金并办理有关保险。该计划名额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发放,实习生的招聘由企业与实习生遵循市场原则自主对接、双向选择。 

  据了解,具备赴法实习资格的我省人员条件为:已完成至少三年高等教育的省内高校在校生或者获得毕业文凭未满一年的我省青年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毕业生),已成年且未年满30周岁。具备来陕实习资格的法方人员条件为:已完成至少两年高等教育的法国高校在校生或者获得法国(中国)高等教育文凭(包括高级技师证书“BTS”和大学技师证书“DUT”在内)未满一年的法国青年毕业生,已成年且未年满30周岁。 

  我省高校在校生、青年毕业生可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及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 www.snhr.gov.cn )查询该计划相关信息。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029)85226290。(记者:李艳 实习生:韩丹)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