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首次对环保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2.09.2014  17:38

      9月19日宁陕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对环保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此次测评,是宁陕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从一般的程序化监督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实质性监督转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督促县政府改进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
      去年6月,宁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并交县政府研究处理。为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审议意见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落实。同时,针对审议意见的进一步落实提出了工作建议。随后,到会的1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照满意、不满意两个等次,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11票、不满意1票,最终县政府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以高满意度通过了常委会的民主测评。
      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审议意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效解决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等现象,确保审议意见“掷地有声”,落实有效。
      (丁仕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