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校车 兴平司机被记12分罚款500元

09.09.201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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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午9时许,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桑镇中队执勤民警在兴桑路设立检查点过程中,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无牌黄色五菱校车。随即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赵某准驾车型C1,却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校车)。

现场笔录询问,赵某驾驶无牌黄色五菱中型普通客车(校车)从兴平市出发到丰仪镇送人,沿兴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5公里500米处,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桑镇交警中队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查发现赵向南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依法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