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严禁跨市招生

08.04.2015  19:08

  记者今天(4月7日)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2015年起,陕西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同时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另外,对于优秀初中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

  优质高中50%以上招生计划分配到薄弱初中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行为。《通知》要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分配到薄弱初中的计划不得再设置附加条件,确保如数落实,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省教育厅要求,要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在我省初中学校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录取。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今年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据悉,2015年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通知》还要求要规范特长生和保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要严格控制,招生条件和办法由各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

  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考试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保送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记者 彭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