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招生办法出台 预录取后未注册仍可高考

12.11.2016  10:04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省招生办11月9日出台我省明年高职分类招生办法,明确经过分类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学校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录取院校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被多所学校预录取,一个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职学校。 

省招生办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考试资格。高职分类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提交申请后,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各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测试成绩,可申请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招生学校在明年4月6日17时之前公示预录取名单。高职学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至时间不得晚于明年4月18日17时。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省招生办明确,被预录取但未在2017年4月18日17时之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其他类型考试招生。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