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警示: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

04.07.2016  22:37

    高速路上营运客车超员,是最威胁乘客安全的违法行为。7月1日傍晚,高速交警就接连查处了两起大客车严重超员的行为,驾驶人不但将被记分罚款,还因涉嫌危险驾驶面临着被追刑责。

    7月1日傍晚7时,高速大队西汉中队民警尹韬一行四人正在涝峪收费站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牌号为陕A93078的红色大客车驶入民警视野,尹韬示意司机靠边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对人数进行清点,确认这辆核载31人的大客车实载44人,超员42%,属于严重超员。经询问,这辆客车属于周至客运公司,从西安开往周至,从西安出站时还没有超员,司机为了牟利,沿途中又违规停车上来13人。

    五六分钟后,涝峪收费站又驶出了一辆车牌号为陕A93085的绿色大客车,没想到这辆车同样因为超员被民警抓了现行。车的过道上加放了塑料小板凳,坐着13名乘客。查看了驾照行驶证后,民警确认大客车核载37人,实载50人,超员35%。车辆属于周至捷安达客运有限公司。

    尹韬介绍,两名大客车驾驶人因为严重超员,驾照均要被记12分,A1驾照降为B照,罚款1000元。

    此外,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两名驾驶人还将面临着拘役的处罚。由于两辆超员客车均属于正规客运企业,高速交警随后还将对涉事客运公司进行处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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