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醉驾 高速路超车道上逆行40公里(图)

15.10.2017  08:41

闫某醉酒驾驶被抓现行

  本报讯 (记者 袁玥)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况且还是在超车道。10月13日晚,西安高速汉中方向就发生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被多名群众举报后,高速交警迅速拦截,发现司机满身酒气,经检测血液酒精浓度高达每百毫升131.9毫克,已构成醉酒驾驶。

  10月13日23时40分,西汉中队执勤民警贺超、辅警毛鹏飞,在夜间例行巡逻中接到大队指挥中心转警:“多名群众举报有一小车在西汉高速汉中方向鄠邑区段超车道上逆行!”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处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收到警情后,贺超立即赶往鄠邑区段巡查,联系鄠邑区监控、路政联合寻找该车辆,同时,中队又安排另一组民警立即前往支援。经过两组警力耐心排查,贺超组于10月14日零时08分在西汉高速汉中方向k1114+500发现正在行驶的逆行车辆。

  “现场不时有正常行驶车辆按着喇叭呼啸而过,紧急刹车声音刺耳!如不迅速处置,随时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情况十分紧急!”贺超说,当时车速很快,从群众举报的位置到发现这辆车,至少逆行了40公里以上。

  两组警力以及赶来现场的路政人员经过简要沟通分工后,立即进行拦截。一组警力在后方管制正常来车方向,路政组配合贺超组警力开展拦截,零时11分将该车成功截停,并迅速安全转移到应急车道。

  民警检查发现,车内弥漫白酒气味,司机闫某面部泛红,口齿不清,呈酒后状态,经酒精检测仪测试数值为13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控制司机并带往济仁医院抽取血样移交大队办案组。

  后经过讯问,54岁的闫某为鄠邑区人,酒后驾车进入高速公路,根据目前调查,民警初步判断闫某原地掉头逆行中被沿途驾驶员发现并报警。而据闫某交代,当时自己喝得太晕,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高速公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违者一次性记满12分。而醉酒驾驶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会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编辑: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