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高陵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至20个

28.10.2015  21:46

  近日,高陵区委、区政府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政府职能转变的7项主要任务,并将区政府工作部门由23个调整至20个,街镇调整为3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

  《实施方案》规定,高陵区将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区政府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量大面广、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接得住管得好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下放到镇(街)管理。

  此次改革将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区市场监管局;不再保留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市容园林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后,区政府工作部门为20个,直属事业单位为4个。

  同时,将重新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部门职能职责,从严确定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机关人员编制在现有基础上精简10%,精简下来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并报市编办备案。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区级部门正职一般不得党政分设,挂牌机构不得核定专职领导职数,机构编制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

  另外,镇村综合改革中,高陵将撤销湾子镇建制,并入通远镇,撤销榆楚镇,将马北村、安家村、栆南村、钓北村、榆楚村等5村并入耿镇,将皇册村并入鹿苑街道办事处;撤并2个行政村,保留86个行政村,撤并比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