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启动

19.09.2014  18:09

9月10日,高陵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正式启动,县卫生局、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医调委组成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没有鲜花,没有鞭炮,没有红地毯,没有邀请县级领导,本次启动仪式完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要求,简化程序进行,将作风转变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该县首个第三方调解组织,可以有效解决卫生行政调解公信力不足,司法调解成本过高、周期过长等问题,通过建立社会公认的“第三方”调处机制,使医疗矛盾纠纷的调处实现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4位在医疗和法律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已退休的专业人员,确保在医疗纠纷的定性、定责以及处理上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医调委作为处于医患双方之间独立的“第三方”,它的成立使该县医疗纠纷有了新的沟通渠道,也标志着该县医疗纠纷领域开始建立起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有: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向患者及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的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赵枫 黄华)

来源:高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