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环保局召开鹿城供热脱硝、除尘项目环保补助资金验收会

09.03.2015  16:55


3月6日上午,高陵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鹿城供热有限公司1×20蒸吨、1×65蒸吨燃煤锅炉脱硝、除尘项目环保补助资金验收会。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处高利清处长、大气处陈超副处长、蒋楠主任、规财处文李敏同志,高陵县环保局副局长刘长宏、局长助理钟曦萌,工程建设单位(高陵鹿城供热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西安市高陵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验收会。

会议由高陵县环保局副局长刘长宏主持。会上,首先由鹿城供热公司汇报了工程建设情况,验收监测单位说明了工程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的内容和结论,随后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运行情况,审查了验收资料,最后形成了专家组意见并对该项目提出了要求。

总量处高利清处长要求,鹿城供热公司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整理好降氮脱硝减排资料;大气处陈超副处长指出,要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完善,确保运行过程中达标排放;规财处文李敏同志强调,在验收结束后鹿城公司要尽快将资金申请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并报送至市环保局。

高陵县环保局刘长宏副局长就燃煤锅炉日常监管表示,要严格按照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推进节能减排,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