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姐以高额红利为诱饵骗亲友1.9亿 钱财买奢侈品

05.11.2014  10:33

    以高额红利为诱饵,骗得亲友巨款1.9亿余元,无力分红后骗局败露,姜某造成他人共计6500余万元经济损失无法挽回。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采用“拆东补西”办法骗取多人钱财

    山东籍女子姜某一直居住在西安市,从2010年2月到2013年10月,以做煤炭生意为幌子往返于西安市与彬县之间。她以高额红利为诱饵,采用“拆东补西”的办法,用被骗者的钱作为红利将部分返还给被其他骗者,采用步步深入的方式,前后骗得表姐黄某从他人名下汇入的资金1.2亿余元,陈某汇款2700余万元,以及陈某某800余万元、付某1800余万元。

    姜某为了方便使用骗得的巨款,她用同居男友以及家人的证件开设银行账户,自己化名“李薇”开户储存巨款。骗取钱款后,姜某除以红利的形式,汇给黄某等人及其提供的户名下共计1.69亿元外,还以投资及分红的方式给黄某打借条5.8亿元,给陈某打借条2.4亿元,给付某打借条8000万元,给陈某某打借条2000万元。剩余的钱被姜某用于购置房产、汽车和购买奢侈品等全部挥霍。

    直到2013年11月,姜某约见另一人商谈还钱的事情,两人闹翻,最终在警方在介入下,姜某的骗局才被一一拆穿。

    彬县公安局侦查结束后,彬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姜某犯罪数额巨大,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于2014年5月9日向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所骗钱财大量购买奢侈品

    案件在侦查期间查明,姜某在陕西中大国际大厦、北京万汇精品服饰有限公司、上海等地场所消费记录达1800万元,仅她做美容一项的一笔花费就达400万元,购置车辆、房产达600万元。

    姜某从西安骗得的钱在彬县开户,进行大量转账拆东墙补西墙的交易外,购置高级车辆、高档奢侈品肆意挥霍,并向在彬县所认识的人鼓吹“陕西中人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彬县的卖场时自己的,自己还和表姐黄某在陕西各地有多家手机卖场,和朋友开有油井,包邮工程等大量生意,给彬县认识的人造成自己很有钱的假象,骗得彬县人王某、何某等18人的信任。

    在无资金给黄某、陈某、付某、陈某某4人分红的情况下,姜某以自己所做的生意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涉税资金暂时被冻结等为由,许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得王某等18人资金1800万元,并将多骗得的这些汇款,转汇给在黄某等4人西安的账户。

    经查证,姜某采用拆东补西的诈骗方式,骗得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1.9亿余元,除了以红利形式返还给被害人1.69亿元外,其余全部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姜某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500余万元无法挽回。

    检察院认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得他人财物19615.85万元,给被害人造成65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被追究刑责。

    昨日,咸阳市人民中级法院公审姜某诈骗一案。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