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司法局开展“司法惠民”活动

25.09.2015  10:11

近年来,麟游县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开展“司法惠民”活动,他们以“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活动为抓手,立足县情,创新举措,采取“一竿子”贯彻到底、“一揽子”落实到位、直接与服务对象无缝对接的工作方法,实现了“法制宣传利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人民调解和民、社区矫正亲民”的工作目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该县以“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律工作者”为骨干,以“农家书屋”、“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村民议事会”为阵地,适时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在各村(居)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法制讲座,调解民间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播放法治微电影,举办法制文艺晚会。通过法制讲座和现场解答,摆设咨询点,发放宣传品,摆放流动展板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同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端口前移,积极拓宽便民服务渠道。着力加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县82个村中,目前有43个村建成集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通过设置法律咨询点、法律援助联系点、公证联络点等便民措施,构建全领域、全空间、全覆盖代办法律事务的组织网络体体系。各村(居)还将驻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信息公示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显著位置,群众一旦有事就可以按照公示栏上联系方式及时得到法律救助。全面推行“三官一律”进社区制度,将法官、民警、法律工作者配至82个村(居),充分发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员、普法志愿者服务小分队“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法规宣传员、法事务服务员”的作用,做到定人、定点、定岗,以无偿、优惠、协商等方式为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全覆盖。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权“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全力打造覆盖区、街、村(企、校)三级阳光政务公开平台,以推动阳光政务,廉洁政务、和谐政务为目标,各村(居)、各单位均在醒目处设立公开栏,将各类政务信息,特别是党务,政务,财务在栏中公示,促进全区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县还依托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解决。人大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将作为支持代表更好履职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办理力度,实现了法治安民全覆盖,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透明公开。(杨东红)

来源:麟游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