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三举措推进新媒体建设

06.03.2015  03:12

为了抓好检察宣传工作,提升检察机关良好形象、黄龙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采取三项措施,抓好新媒体建设。

切实抓好检察微博、微信“两微”建设。 将新媒体应用作为今后检察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加强官方微博平台建设,引导全体干警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了解检察工作新动态。挑选检察干警组建“微博”管理团队,出台管理办法,分配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微博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注重加强与其他检察微博之间的互动交流,形成上下一体、良性互动的微博、微信群。

切实抓好检察互联网站“一端”建设。 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互联网站一体化机制,积极组建外网信息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互联网站作用,及时将检察工作的成果、亮点在网上公布。注重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网、新华网、陕西检察网等媒体发表检察工作信息报道,让群众更方便的熟悉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检察工作方面的能动作用。

切实抓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选任一名副检察长为新闻发言人,一名干警为新闻发言人助理。不断加强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的专门培训,强化新闻发言稿件撰写的锻炼和人才培养,扎实推动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定期沟通协调,深化阳光检务和检务公开,确保及时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信息,积极促进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密切结合。

(作者: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赵国栋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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