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整改进行时 推行“销号管理”

06.01.2015  20:52

导读: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黄龙县检察院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实行“销号管理”。

   “庞支书,我们来向您及村民们反馈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你们村对我们检察院包扶工作的意见来了!”      1月4日,陕西黄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李怀玉受该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海龙委托,向该院包扶的柳沟村反馈该院对群众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村民提出的硬化巷道、帮助贫困家庭等问题的整改事项。这个场面只是黄龙县检察院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黄龙县检察院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把关,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目前该院共建立7份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梳理出需要整改的问题85个,对问题实施“销号制”管理模式,整改过程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销号时,要求相关科室对整改措施、成效和建立制度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提交能够充分说明问题整改到位的材料方能批准销号。目前,已批准销号81个。      同时,该院还对台账收录问题的整改和销号进行动态化管理,各局、科室(队)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补充发现新问题,并追加到工作台账中,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各局、科室(队)经过边查边改,累计追加问题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