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向不规范司法行为“亮剑”

07.09.2015  15:07

自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带头转变理念,从自身着手,深入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案管办工作的规范性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院检察司法行为规范水平。

强化律师权利保障。 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区,配备相应打印设备。律师申请阅卷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网上系统登记,在与承办案件检察官联系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立即安排开展网上阅卷和拷贝、打印案件材料,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拷贝、打印案件材料费用,对于法律援助律师,实行免费打印和拷贝案件材料制度。

加强涉案款物管理。 落实涉案款物登记台帐,并对涉案物品实行贴标签制度,严格按照涉案款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设立涉案款物保管间,确保涉案款物的安全和规范,保证涉案款物工作有序运行。

严格案卡规范填录。 借助数据统计平台,加强对案卡填录的数据实时监督。认真对案件登记卡进行逐张检察,根据数据核查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发送业务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了业务部门案卡填录、文书节点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

保障信息及时公开。 该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案管办派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案件信息公开的导出、上传工作,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作者: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雷云云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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