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院发出首例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裁定书

05.09.2016  18:28
        陕西法院网讯    9月2日晚8时,19份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正式发到了黄龙县石堡镇安善行政村龙尾湾村19位村民手中。这是黄龙法院首例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裁定书。

        黄龙县石堡镇安善行政村龙尾湾村与19位村民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  ,但是无法及时兑付村民的土地补偿款,村民们总是担心自己地没了,补偿款又落实不到位,心里非常怨愤。于是蔡水玲、刘成等19位村民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上达成调解协议,虽然这19位村民对于调解协议非常满意,可是履行起来却没有保障,他们心里的石头始终悬着。于是他们咨询了包村法官,原来他们的调解协议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就能够受到法律的保障。

        19位村民怀着忐忑的心情拿着申请书一起来到法院立案大庭要求为他们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立案庭法官通过审查,立即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受理,该院副院长魏宏章亲自审理此案,加班、加点当天出具了19份申请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有效的裁定书。

        天色已晚,黄龙法院大厅华灯闪烁,等候在审判大厅的19位村民,焦躁不安,但是当接过法官手中的裁定书时,一切愁云烟消云散,紧握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我们为法院的办案效率点赞,非常感谢法院干警为了老百姓的事这么人性化办案”。 

        黄龙法院民事审判庭2014年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单位”。此次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在黄龙法院还是首次,不仅肯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而且能够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