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院:在大山深处闪耀 为黄龙山城添彩

21.04.2015  18:04

    黄龙县位于陕西省延安市东南部,县域幅员辽阔,山大沟深,森林覆盖率高达75.4%,素有“黄河绿洲”之美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是镶嵌在黄土高原上的一颗绿色明珠。区域面积为2752平方公里,辖4镇3乡3社区,总人口4.6万人,自然条件艰苦,财政供给困难,属省定贫困县之一。但在这个贫困而美丽的小县却有一个政法机关的先进典型——黄龙县人民法院。

    一直以来,黄龙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推行“一线审判模式”,努力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和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弘扬延安精神,继承司法传统,打造精品法院”为目标,案件质量逐年提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为民成效显著,办公环境明显改善。连续3年案件调解率平均为92.3%,结案率和执行兑现率均为100%。这些让党委政府满意、让群众交口称赞的数字,得到了上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2004年1月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2006年、2011年被陕西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两次;2011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3月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院党组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目标,通过这个有力的“抓手”,凝聚人心,激励队伍,进一步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黄龙法院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显著的业绩成为全市、全省基层法院的先进典型,跻身于全国先进法院行列。2014年被最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打击犯罪,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多年来,黄龙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指导各项具体工作。

    黄龙法院民事审判一直坚持 “释法析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价值取向,着力突出审判质量和效率这一中心,严把程序关、实体关、法律适用关,注重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解能力。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竞赛、法庭直播、个案点评、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例评选、召开执法监督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每年结案率都保持在96%以上,所结案件均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总结出了好的调解经验及做法,建立了六调联动机制,效果明显。发挥巡回审判积极作用,经常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起到了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作用。2012年4月黄龙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两评查”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3件案件裁判文书获得省级优秀裁判文书,2人获优秀裁判文书奖。

以人为本 不断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 业务精通的法官队伍

    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人才是关键,改革是动力,制度是保障。黄龙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照“严要求,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审判质量管理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严格学习培训,创建学习型法院。坚持每周二的政治、业务学习不动摇,院党组十分清楚,在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不学政治会迷失方向,不学业务会束手无策。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创新,对于业务学习,一改以往的领导组织学习为办案法官授课,内容多为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的真实案例和丰富经验,这样既不会让大家感觉到枯燥,而且效果明显。同时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选送干警参加各项法律培训班,为干警征订各类法律书籍、报刊,着力提高干警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目前,全院现有31名干警中已有1人取得研究生学历,28人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先后有1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断层问题得以缓解。

    严格制度落实,创建管理型法院。黄龙法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齐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2012年修订了《黄龙县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汇编》一书,今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修订了10项制度。共制定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50余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整个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中,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促进人,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对于违规干警,坚决予以处罚,绝不护短;对于成绩突出的干警,积极予以奖励。在全院逐步形成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良好风气。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用榜样和人格力量凝聚人心 做公正与效率的表率

    黄龙法院历届领导班子成员风正心齐、作风民主、富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深得全院干警信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议大事、抓大事,积极、主动搞服务,实现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坚持在生活上体贴照顾、政治上关心爱护、工作上严格要求,真正以诚待警,用心对警,既融洽了干群关系,又增强了整支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班子成员作风有很大改观,“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彻底得到了解决,责任心增强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担当意识增强了,领导水平提高了。班子成员表示,一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办事,切实走好群众路线,增强宗旨意识,为老百姓服好务。在2013年市委组织部对政法系统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中,干警的满意率为100%;2012年、2013年,黄龙法院群众满意度分别位居全省第13名和第7名,全市第1名。

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转变思想作风观念 确保廉洁公正执法

    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于民心。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是黄龙法院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构筑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才能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公信力。班子成员洁身自好,带头执行好廉洁执法的各项规定。虽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抓得很紧,居安思危,时刻警惕。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法院督察组,聘请了廉政执法员,开通了法官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目的是倡导廉洁,树立正气。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审务公开栏、执法执纪监督岗、院长接待日制度、家庭廉洁自律承诺制、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五项措施,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回避档案,坚持定期向县委与人大汇报工作,切实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使制度对干警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不断加强,推动了以审判业务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强基固本 大胆求实创新 再谋长足发展 

    黄龙法院党组从法院工作长远发展入手,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全院各项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效果,力争以最小的代价、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打官司难”、“打官司贵”的问题,黄龙法院不断强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彻底从源头上治理“六难三案”问题。一是实行文明立案,方便群众诉讼。2013年新建立案信访大庭,实现了立审分离,设立信访接待室,休息室,方便群众。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风险评估,及时告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对当事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低的可以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二是处理好热点、焦点问题。近几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比较多,特别是三岔乡更为突出,一起案件处理不妥,可能会导致群体性案件诉讼或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于这一类案件,坚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强化调解工作,不轻易下判,让当事人握手言和,主动履行,并在这些乡镇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减少了此类案件。三是突出调解特色,化解矛盾纠纷。民事案件的高调率是该院审判工作的一个亮点,究其原因,一者是独特的地理自然环境、风土人情、风俗习惯,这是一个客观原因;二者是法官对院领导提出的调解工作要做到“法明理通,情真意切,抓住时机,灵活多样”方法方式的融会贯通。他们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是每一件案件成功调解的关键。三者是创设了人民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六方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六方联合调解和法院委托司法所、民调组织在诉前进行调解,达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目的,并从根本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争取多方支持,改善办公条件。 近年来院党组经过不懈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寻求更多帮助,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已于2009初冬建成并投入使用,附属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法院面貌焕然一新。白马滩法庭审判大楼也迁址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当地群众的诉讼提供了较好的场所;三岔法庭正在建设之中,预计明年春天将投入使用。干警们的办公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固定资产、物资配备及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省委政法委安东书记来黄龙调研时说:“没有想到在自然条件艰苦的小县城,能打造出这样一个精品法院,很了不起啊!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再接再厉,奉献进取,真正为人民司好法,为人民服好务,抓住全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性机遇,使法院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