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你一双黑色的眼睛,你就不要“红着眼”去开车啦!

15.05.2019  13:43

  近年来

  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有两个特征引人关注

  一是事发时为深夜

  二是属长途客车跨省行驶

  仿照“红眼航班”的命名方式,有人将这种夜行跨省客车命名为“红眼客车”。这样的车一旦出事故往往死伤惨重、影响恶劣。红眼客车”由于跨越省境长时间行驶,司机容易疲倦。

  由于绝大多数“红眼客车”都是日夜兼程,驾驶员的人体生物钟完全被打乱(或被破坏)。开疲劳车就成了“红眼客车”司机的“家常便饭”,导致深夜行车时,司机难以准确判断前方路况,碰上危急情况时处于迟钝状态,难以迅速采取避险措施。

  交通部门的统计表明,疲劳驾驶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夏季。数据显示疲劳驾驶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深夜或中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第一条“凡在省内道路运行的9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必须在0时至5时落地休息”的管理规定,和2019年3月1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行动方案》中第七条:严格运输企业管理,严格执行9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0时至5时禁止通行我市高速公路以及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我市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等规定。

  西安交警依托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进行分析研判工作

  发现一批“红眼客车”违法行为

  现对2019年5月1日至10日

  违反以上规定

  在我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8辆“红眼客车”进行曝光

 

  这个老司机也是

  都已经在揉眼睛了

  还执着开“红眼客车

  一车人的生命都在你身上呢

  简直太危险了!!!

  小编真的要气死了

  哎……

  下来继续

 

  以上车辆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长途客车凌晨违规运行)

  罚款200元记3分

  并对相关车辆的所属企业车辆注册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抄告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能够引以为戒

  出行时勿忘交通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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