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夫妻卖假药 二人双双获刑罚

28.02.2015  18:38
        陕西法院网讯        购买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对其进行重新“包装”后仿冒知名药品出售,赚取黑心钱。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效贵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杨玉侠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自2003年开始,家住汉中市的李效贵为了牟取经济利益,明知冒用“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标示生产的“壮骨关节灵胶囊”和“羚贝定喘灵胶囊”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仍从其河南老乡处购进该两种假药,并在自己家中与妻子杨玉侠对药品进行贴标、封装、打包后,通过电话和邮寄的方式在汉中市及外省进行销售。2014年5月21日,公安民警将李效贵抓获,并对其住所进行了检查,现场从其住所内查获未销售的“壮骨关节灵胶囊”175瓶、“羚贝定喘灵胶囊”355瓶、未包装瓶装药550瓶及大量药品外包装、瓶签、说明书等材料共46320张。经相关部门检测,两种药品成分都不符合规定,均系假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效贵明知冒用“河南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骨关节灵胶囊”和“羚贝定喘灵胶囊”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仍购买进两种假药后在自己家中与被告人杨玉侠对药品进行贴标、封装、打包后销售,二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效贵负责购进、销售假药,为主犯;被告人杨玉侠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