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服务专题(10.2)

02.10.2017  17:56

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10月2日16时3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受西风槽和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10月2日22时至3日22时商洛南部、安康西部、汉中东部部分地方将出现50-70毫米的降水。强降水影响区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等级高。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决定立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预报处、观测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安康、商洛和汉中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或以上应急响应状态。宝鸡、西安、咸阳、渭南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服务工作。

陕西省气象局

2017年10月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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