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12·4”:“法官大V”讲宪法

10.12.2015  11:45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富平县人民法院特别策划了一期“大V法官讲宪法”栏目,邀请政法网络“大V”刘爱民法官为网友介绍国家宪法日的有关内容,普及宪法知识。该栏目播出后,“大V法官讲宪法”话题阅读量已达5万余人次,受到了网民的好评。 

        刘爱民法官是富平法院副院长,其新浪实名认证微博名为@法官爱民,该微博拥有48万粉丝,在司法宣传领域有较大影响。在这次“12·4”宪法宣传活动中,刘爱民从审判实践的角度,就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宪法宣誓制度等作了详细、生动的介绍。活动全程在该院官方微博上进行了图文直播,并积极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两年前,刘爱民开通实名微博“法官爱民”。一开始他和单位的年轻人在微博上探讨新闻事件、法律问题,渐渐地被许多网友关注并经常私信咨询他法律问题。这让他觉得,如果将微博应用到工作中,肯定会收到一些成效。 

        于是,发微博普法、用法律解读热点事件、解答网友法律困惑成为了他工作之余的常态。他的微博经常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用通俗幽默的百姓语言,就社会热点问题介绍其中的法律内涵,他还制作精美的配图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这个实用、时髦的微博刚开通不久就拥有了数万粉丝,刘爱民也被网民亲切地称为“法官大V”。 

        “有权可别任性哦!新行政诉讼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最大化扩大了原告资格,放宽了受案范围。最大化限制规范政府滥用权力。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从这一点看,就是促使政府依法办事,讲求公信。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公平正义,是基本遵循的法律原则。这无疑是中国行政诉讼一个法治里程碑的进步。”就在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的时候,刘爱民在其微博上对新法进行解读和点评,呼吁网友相信法律,不要惧怕“民告官”。 

        刘爱民微博上的“法官说法”栏目,定位在“普法、释法、用法”上,从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选取和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或有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现在阅读量已达5000多万,围绕该话题讨论的微博近万条。仔细浏览“法官爱民”的微博,就会发现他发的微博,有的是早晨上班前发送的,有的是午休时间发送的,有的是夜晚发送的。发博、回帖必亲躬亲为,这其间的甘苦只有刘爱民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