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丨西安将建4.28万个充电设施

24.11.2017  02:08

  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足难题

  陕西省西安市不久前下发《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体系,全市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67座,充电设施超过4.28万个。

  《意见》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意见》要求

  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社会融资、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体系建设。

  充电设施建设将采用充电为主、换电补充,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等多种供给模式,满足市场需求。到 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体系。全市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67座,充电设施超过4.28万个。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与公共停车场用地统一规划、统一供应,不再单独办理供地手续。

  根据《意见

  在西安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对光伏一体化储能等新技术和集停车(加油、气等)充电一体化的项目,仅对充(换)电设备投资给予30%的财政资金补贴。

  同时,市民给自家装充电器不需报备,由居民与物业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接入小区供电系统,也可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物业不得借机收费。因充(换)电设施接入而产生电力扩容等费用由产权单位(个人)承担。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标准按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