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面子!小伙租车冒充老板 3次抵押借款碰"熟人"

17.11.2017  18:11

  (原标题:90后小伙租车冒充老板3次抵押借款碰“熟人”)

  现代快报讯因为太好面子,扬州高邮90后男子朱某租车冒充老板,因没钱赌博,他用租来的车去抵押借款。没想到,当他故伎重施时竟碰到被他骗过的"熟人",朱某当场被抓。近日,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朱某最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邗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1月17日,一个自称叫林海(化名)的小伙开着辆黑色本田轿车来到老郑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办理抵押借款。老郑查看了他的身份证、行驶证后就签订了轿车抵押合同。当天,老郑转账10万元给林海,林海把轿车交给老郑。

  令老郑没想到的是,春节过后,就有一名男子上门,自称他才是林海,是被抵押本田轿车的真正车主,这辆车是他放在扬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谁知车被一个客户朱某租走后失联。直到春节过后,林海通过车载GPS定位,才发现轿车在湾头镇一个仓库,于是找上门来要车。

  老郑报警后,警方经调查确定,第二个林海所说的话是真实的,依法对朱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将朱某上网追逃。

  3月17日下午,老郑得知有客户要抵押宝马轿车。刚一见面,老郑就觉得对方面熟,两人对视几秒钟后,客户转身就跑,老郑顿时想了起来,这个客户正是假冒林海的朱某,立即追上去按住了朱某。

  警方调查发现,朱某这次要抵押的宝马车也是租来的。朱某对自己租车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朱某今年22岁,高邮人,他没有工作却又好面子,一次赌博输钱后,他想到用租来的车办理抵押骗借款的"怪招"。

  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今年1月至3月间,朱某利用同样的方式在扬州、嘉兴作案3起,骗取3名被害人3辆轿车。经鉴定,上述3辆轿车合计价值56.8万余元。

  法院综合考虑朱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后,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