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首次举办“互联网+315”专题宣传活动

10.03.2016  11:13
 

  7日,记者从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为纪念即将到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将联合新华网,首次以互联网为平台,举办“新消费  我做主”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活动。此次综合性消费维权大型专题宣传活动,旨在借助“互联网+”平台,提升民众消费维权意识。

  据了解,陕西省2016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活动将于3月14日举行,活动以“陕西省工商局2015年十大消费案例、陕西省消费者协会2016十大消费警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专家维权访谈、听消费者说”等核心内容为主线,通过舞蹈、歌曲、相声、访谈、网络互动等形式,与网民形成线上线下即时互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由新华网陕西频道全程网络直播,通过视频、图、文等新媒体手段进行推广宣传,新华无人机队也将全程航拍记录,从高空视角全景展示此次活动盛况。届时,广大网友可以通过视频直播全程观看,第一时间获取陕西消费市场全新资讯。
  活动当天,由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与新华网陕西频道共同主办的“新华网陕西频道•陕西消费”也将同期上线。这将成为一个倾听百姓呼声、拉近政府与群众距离的全新交流平台,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此次专题宣传活动首次以互联网为平台,是继历届3.15电视晚会之后举办的又一个形式新颖、传播迅速、受众广泛的文艺互动宣传活动,为求以“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品位优雅、突出亮点”的文化品格,宣传、引导消费者维权。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史梦)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