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积极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13.03.2015  19:19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近日,石泉、宜川、佛坪、甘泉、眉县法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石泉法院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干警们耐心解答,并且向咨询群众提出一些建议,力争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宣传手册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

        宜川法院组织骨干法官走上接头,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该院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案例讲解、播放语音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的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并介绍了相关法律诉讼流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切实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次活动通过面对面地方式答疑解惑,点对点的方式提供咨询,从而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问题300余次,

        佛坪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了以消费者权益与保护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干警积极向过路的群众纷纷发放的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提问,总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旨在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消费者维权观念,懂得如何通过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甘泉法院干警分为两组,积极开展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第一组干警深入社区,结合近几年审理的真实案例,对消费者的主要权利、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另一组干警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该院自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同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

        眉县法院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开展了以“携手共治、畅想消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宣传,法官们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