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司法局四大举措落实”358”人民调解新模式

25.12.2015  10:52

今年以来,未央区司法局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以“四大举措”落实“358”人民调解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未央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区、街、村(居)、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网络化。未央区10个街道办事处、88个行政村、87个社区实现街、村、社区、小组都有调解组织,做到了“五有”即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工作、有调解记录。同时建立区级调委会,打造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并结合辖区内优厚的律师资源,重点建设和完善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集贸市场等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做到“机构独立、场所独立、人员独立、经费独立”。形成并健全了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触角的一个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完整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强化队伍建设。对全区调委会和调解员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做好换届后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并从中择优选聘出金牌调解员和首席调解员(20人),指导各调委会的调解业务,参与全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着力打造专职人民调解队伍,9月份,面向全区,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通过张贴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在15名应聘人员中,择优招聘了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相关法律及业务书籍发给每人,组织专人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目前5人已持证上岗。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参加省厅、市局及区街培训7次643人,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队伍应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纠纷的能力。

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了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使调解工作职责明晰,调处规范。明确了调解人员的职责,制定目标责任、奖惩措施,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依法调解的原则,彻底改变了过去发生矛盾调解不及时和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运作规范、运转高效,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各村(居)调委会定期将调解工作情况及案卷上报司法所,做到了一案一卷,及时归档,使调解工作得以协调有序的开展。开展人民调解纠纷案件质量评比活动,择优上报市局15件参评,其中一件获得三等奖。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思路,与法院协调对接,将调解工作室设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解工作室运行一个月来,共接待群众咨询473人次,口头调解婚姻家庭、子女赡养、财产纠纷、劳务纠纷41起,书面调解纠纷形成案卷7起。开展排矛盾抓化解促和谐百日基层行活动,在全年国家重要会议、活动、节日等节点,抓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下发《关于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处置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方案》,先后7次组织人员对非法集资情况进行排查登记上报,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程芳)

来源:未央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