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5年审结46件非法集资案 8万人损失30亿

29.08.2015  08:39

    幻想天上掉馅饼,可以说是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心理写照。近年来,非法集资案呈爆发式增长,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群众造成不小损失。8月24日至28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形式,让群众对非法集资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昨日,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呼吁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涉案近30亿元 受害群众8万余人

    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斌介绍,近几年,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呈爆发式增长。就西安中院而言,近五年来,共审结非法集资类涉众案件46件,还有11件正在审理之中,所涉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擅自发行股票罪,涉案金额近3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群众8万余人。

    面对这一形势,我市法院加大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惩处力度,先后对27名主观恶性深、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117名被告人判处1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的23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发还涉案款超3亿元

    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和手段,我市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断加大以案说法的力度,希望通过这些案例,提醒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从审结的案件来看,由于这些案件发案周期长,调查取证困难,被告人在获取非法利益后,往往大肆挥霍或隐匿财产,目前尚无一例全额追回涉案资产的案件;个别案件甚至无任何资产可供追缴返还。”苏斌说。

    除此之外,我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几年来,穷尽司法强制手段,总计向受害群众发还追缴的涉案款超过3亿元。

    参与者中老年人居多

    苏斌说,非法集资案最明显的特点是以中老年人居多。“这是因为中老年人时间相对较多,而投资渠道相对较少。第二,占便宜的心理在作怪。第三,非法集资是涉众案子,少则七八百人,多则上万人,中老年人往往认为涉及人数多,不会出问题,搞不清行骗者的真实目的。”苏斌告诉记者,不少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在认识上也存在误区,“以往我们在审案过程中,曾遇到有些群众不配合,认为公安机关抓了非法集资者断了他们的财路。

    主要涉及两种类型犯罪

    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张曼慧介绍说,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20多起非法集资案中,主要涉及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其中集资诈骗所涉及资金多去向不明,或者被挥霍殆尽,造成集资者血本无归,“8月26日,我们审结的一起非法集资案,被告人拒不交代资金去向,给近900名群众造成4400多万元损失。”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多指没有经过国家批准,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张曼慧说,这两种非法集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量刑方面,集资诈骗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刑为10年。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蔡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