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服务专题(9.25)

25.09.2017  12:51

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9月25日11时3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受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和低层切变系统共同影响,9月25日12时至26日12时商洛中南部、安康部分地方将出现50-80毫米的降水。强降水影响区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等级高。

根据上述情况,9月25日12时省局决定立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预报处、观测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安康、商洛和汉中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或以上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地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做好应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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