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棚户区改造 获国开行1万亿元贷款支持

14.03.2017  14:06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安排1万亿元贷款支持陕西棚户区改造,允许棚改居民在全市范围购买存量商品房。

  2016年,国家要求棚改融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各市县政府主动作为,均出台了购买服务办法,实现了棚改融资由“三统一”模式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顺利转变。通过努力,全省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69.8%,贷款发放率由2015年的34.57%提高到45.7%。自2014年国家决定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棚改以来,全省共取得政策性银行优惠棚改贷款授信2398.68亿元,总规模在全国居前五位,覆盖了45.3万户(套),有效解决了棚改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中国开行融资2158.4亿元,占全省融资总额的89.78%,国开行融资主渠道作用明显。

  今年是棚改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安排1万亿元贷款予以支持,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抓住机遇,继续用好国开行融资主渠道,争取获得的国开行贷款规模不低于2016年。棚改项目要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建立货币化安置房源库,打破地域限制,允许棚改居民在全市范围购买存量商品房,要做好群众工作,早日签订征迁协议,早日使用贷款。对实物安置建设项目,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进度,尽快发挥信贷资金效益。(记者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