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陕西正在细化 短期内难实现全面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春节假期刚一结束,一项重磅政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牵动着大家的神经,这项政策似乎和每个人都多少有点关系。
西安为3月1日起首批进行不动产登记的15个城市之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春节前已经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名称待定),虽然具体细则还需要在多部门的联席会议之后才能确定,但此项工作的开展已经迫在眉睫。
纵观此项政策,在近期内之所以形成热点,一来是因为其覆盖面几乎涵盖了每一个人。二来此举很可能让拥有众多房产的人们“抛盘”,短期内楼市供过于求的局面可能进一步失衡。三来条例实施将为房产税全面征收扫平障碍,未来楼市保有成本可能大幅度提升,进而影响供需。
政策覆盖面广 短期内无法实现全面登记
西部网记者了解到,所谓不动产登记,其所包括的不动产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因为覆盖面较广,因此从广义上来说,此项政策的落地对于每一个中国公民来说都甚为重要,而通过此项政策的施行,也相当于国家对于我国当前不动产情况的一次摸底,为后期的相关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2月26日,国土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据了解,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据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建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登记;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部门登记。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各部门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分散登记很容易出现各种重叠、漏登现象。不过,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并非易事,全国各地的试点进展情况不一,推进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只有变更产权才会变更登记,因此短期内尚且无法实现不动产的全面登记。(记者 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