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实行不捕案件风险评估有效化解矛盾

05.06.2015  17:01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调解矛盾……”近日,在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办公室里,不捕案件当事人双方王某和黄某,真诚地感谢承办检察官。

今年4月,该县高台镇红旗村村民王某与黄某因琐事发生斗殴,王某将黄某打成轻微伤。该案明显不构成犯罪,南郑县人民检察院遂以不构成犯罪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该院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受害人黄某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的可能性大,为做好黄某的理解工作,该院由院分管领导、侦监科科长、办案人组成矛盾化解小组。在镇有关部门、派出所的配合下,多次到黄某家中,向黄某进行法制宣传,讲清法理、摆明事实,使其相信检察机关的处理公平合理。经过不厌其烦地调解,王、黄两人在检察机关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黄某的医疗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以来,为化解不捕案件案中的矛盾,落实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有关要求,该院对不捕案件实行风险评估和双向说理机制。针对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矛盾化解方案,对受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对不捕人员进行法制宣传,阐释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充分听取受害人的意见和感受,争取受害人的理解,化解双方矛盾。

2015年以来,该院共作出不捕决定的7件9人,均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全部向侦查机关和受害人进行了不捕理由说明, 对评估出的矛盾风险进行了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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