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给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20.10.2015  10:43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全文今日公布。意见指出,加强文艺阵地建设,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意见》分为6部分25条,包括:做好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让中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意见要求加强文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各种展映展播展演展览和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原题:中央: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作品提供传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