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旬邑逢春苹果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示范社

19.12.2014  12:29

日前,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认定3759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咸阳市9家合作社获此殊荣,旬邑县逢春苹果专业合作社位列其中,该社也是旬邑县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合作社。

旬邑逢春苹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金510万元,合作社社员380人,现有基地面积3000多亩,合作社先后被国家、省、市、县各级组织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百强社”、“市级百佳示范社”、“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社”等殊荣,注册了“逢春”苹果品牌。合作社认真立足实际,打优势牌,走特色路,倾力打造品种优良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无害化、产销一体化的新格局。合作社600亩无公害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逢春”苹果通过产品认证。

近年来,旬邑县积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不断创新举措、优化思路,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朝着“运营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社员组织化”的方向发展,给予农民合作社政策、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带动了一方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