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筹备业委会遭暴力威胁 可向警方申请人身保护

28.12.2016  07:12

  成立业委会到底难在哪里?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方法有哪些?昨日上午,由华商报社举办的“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公益律师座谈会如期举行,韩朝泽等20多位律师就促成业委会成立经验做了分享。

  遇到涉黑恐吓怎么办?

  建议可做两件事

  “频频曝出的临时筹备组成员被暴力恐吓甚至殴打事件,让很多业主心有余悸!”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表示,他所促成的几个业委会就发生过类似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暴力威胁怎么办呢?

  韩朝泽建议,小区业主在筹备业委会前,一是根据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辖区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职能部门主持召开由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代表三方参加的拟成立业委会的三方协调会,让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尊重业主的权利,尊重业主成立业委会的选择。然后向所在社区、街办进行报备,按照流程申请成立业委会。二是向辖区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提请“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确保发起人在成立业委会期间家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约谈”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方式,排除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期间不安全、不和谐因素。

  业委会成立难

  难在三个方面

  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雷应利律师表示,业委会成立难,难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小区业主积极性不到位,不明白成立业委会的重要性,另外害怕出头露面;二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阻挠,怕成立业委会之后物业公司被炒,而物业公司大概80%都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三是相关职能部门态度不够积极,对于成立业委会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心态,对于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呼声存在推诿扯皮,甚至不作为的现象。这也是为何这么多年来,西安两千多个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的只有200多家的原因之一。雷应利呼吁,要把普遍成立业主大会这件事作为抓手,建立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

   促进业委会成立

  应列入基层街办考核任务

  “一些街办说是对物业条例不熟悉,没有成立过,不懂流程。其实说破了是出于私心不愿让业委会成立!”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宗丽辉律师表示,其代理小区曾按照要求准备了相应资料,但辖区街办主管负责人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让成立筹备组。

  宗律师说,根据他与该街办主管负责人交谈获悉,之所以不愿意让成立业委会,是因为对成立业委会的后续监管有顾虑,有的相关工作人员甚至认为,“我让你们成立业委会,就是建个台子让你们打架,我到时就忙着拉架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想法,比如街办要安排某项工作,给物业通知很快就能落实;而给业委会主任打电话,有可能连电话都不接。所以,要真正促进新条例顺利实施,必须设立促进业委会成立的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基层街办考核任务,有奖有罚。

  陕西迎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汶晓斌认为政府经费预算应跟进。

  开发商不提供资料

  可从档案馆查

  “成立业委会,在流程上一定要规范,避免给相关方面留下程序不合法的借口。”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付涛律师建议,遇到开发商或物业不参加业主大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其参加,并留下相关通知的证据,以免给他们留下“程序不合法”的借口。此外,若开发商实在不配合,还可以从西安市城建档案馆调取所在小区的建设资料。

  “成立业委会,如果建设单位不配合,第一步太难走。”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顺勇建议,对于业主主导成立业委会的,应该尽量简化程序,比如向物业或相关政府部门查阅小区相关资料,收集相关资料等权利应得到保障。

  街办30日内未受理

  应做行政处分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兵表示,新条例提出“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和报送资料的,已售物业业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联名可以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如果街办在30日内还没有受理,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至少应该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行政处分。

  对于物业公司的监督,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常志强律师认为:成立业委会之后,可以运用企业化管理的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考评,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马虎振 摄影 强军

   如何成立业委会?听听他们的经验

  业委会成立难,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业委会如何与物业打交道?业委会如何运营?今天上午9时30分,华商报将邀请专业律师、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主任、街办负责人就《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到会的业主代表进行宣讲。

  12月29日,华商报将聘请公益律师与小区“一对一”对接,对业委会成立过程将进行全程跟踪,协助解决成立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时间:今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址:西安市曲江南三环与雁翔路交汇处东北角华商传媒大厦12层会议室。电话:029-62502839。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