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近日正式出台,我市将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工作,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目前,西安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各项工作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423人
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精神卫生机构29个,全市精神科开放床位2322张,万人拥有精神科床位2.7张,共有精神科医生279名,护士614名,十万人拥有精神科职业医生和护士数分别为3.24和7.1名。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累计登记建档并录入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423人,去除死亡患者在册28477人,患者在册率为3.32%。。
全市开展了区县级精防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同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在公共卫生科设立精神卫生室。目前全市区县、镇两级精防网络初步建成。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机制
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掌握精神疾病流行情况和发展趋势。
根据工作需要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互通信息。针对辖区内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组织管控小组看护好精神病人,为缺乏家庭看护能力的患者提供医疗看护、家庭康复和生活照料。同时,建立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减少、杜绝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
确保到2017年底,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4.0%。以上,管理率达到80%以上,治疗率达到70%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
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康复保障水平。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发挥整合效应,使得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最终不超过10%。
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充分整合现有康复资源,多种渠道筹资,建立形式多样、服务人员多样化的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加大对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将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列为重点保障对象。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
市精神卫生中心设立了心理咨询门诊,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4008—960960),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心理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80%、70%。
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开设心理治疗门诊,配备心理治疗人员,具备开展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和家庭结构治疗等技术能力,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有条件的监管场所、中小学、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