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部署和金税三期工程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西安市范围内将逐步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其涵盖了什么项目?如何办理具体的申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地税相关负责人。
释疑:“个税全员全额扣缴”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按每个人逐栏逐项填写或录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申报的内容,包括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它涉税信息。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变更。
申报对象,则包括了全市范围内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所有扣缴义务人。
构成:都有哪些应税所得
从构成看,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主要包括以下九种: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途径:有三种申报方式
据西安地税业务人员介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开展后,扣缴义务人在进行申报时,可使用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申报、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模板申报和办税服务厅纸质明细申报这三种申报方式,均由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给扣缴义务人使用。
其中,软件申报方式,由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4月21日-6月30日,分批次组织2015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大于“0”的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辅导;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模板申报和办税服务厅纸质明细申报两种方式,将于2016年8月1日起,和陕西省金税三期上线同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