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严控地下水开采

12.08.2015  11:43
      7月11日,陕西省延安市水务局、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审批和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以保护地下水。

      在通知中,延安市要求,境内地下水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生活用水,浅层地下水可适当用于少量农业生产和抗旱用水,深层承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必须予以重点保护。在吴起、志丹、安塞、子长、甘泉、富县、黄陵等县境内一律禁止审批和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已经建成的取水井,按计划逐年削减取水总量,有计划地实施关停。同时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在原油生产、取水、注水等有污染风险环节的监管。

      此外,延安市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地下水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站,实时监测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变化,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

      延安市是陕西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之一,由于地表水缺乏,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此项决定,对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