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在西安召开

30.11.2016  03:39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在西安召开,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书记娄勤俭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省长胡和平主持。

  李家祥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做到奖惩分明,并要求认真总结河北省督察试点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更高水平的提升。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李家祥强调,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陕西省,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娄勤俭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他要求,全省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全力配合,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用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这一难得机遇,深化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陕西永续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会上,赵英民还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省会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9-68899170,专门邮政信箱:西安市第800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陕西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