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能买低价车 拆东墙补西墙进行诈骗

17.10.2014  10:02

  自称有门路,能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帮别人购买汽车,收取钱款后,用后收的钱去全款购买前期交钱人订购的车辆,并借此敛财。两年来,高某先后收取了200多人的购车款,只为100多人购买了汽车。近日,长安分局已将涉嫌诈骗的高某等6人刑事拘留。

  今年7月20日,有两名群众到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报案称,他们被高某等人以能“购买低价车”为由骗去车款,钱没了,车也没影儿。经了解,从2013年 12月至2014年7月20日,高某、康某等人以“购买低价车”为由骗取多名群众购车款。接到报案后,公安长安分局于7月21日立案,并抽调韦曲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10月16日,华商报记者从公安长安分局了解到,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高某(女)在得知其卖化妆品的同行用18000元购买了一辆铃木北斗星返利车后,为了讨好其房东张某让其继续将店铺租给她使用,她便将同行的返利车买来,又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房东张某,并对其谎称她可以买到低价车。后张某又介绍他人到高某处以低价购买本田CR-V城市越野车,并将购车款项(低于市场价)转账给高某,高某原价购买该款车型交付给张某和买车人。之后高某能低价买来内部(低价)车的消息通过张某等人传开。随后,高某等人在收取购车人购车款并从中扣取部分(非法获利)后,用后面人交付的购车款购买前面人订购的车辆,并将部分钱财挥霍,两年来,因其以原价购买车辆低价向购车人交付,导致资金出现大额亏空,部分购车人无法提车也无法退回车款,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至 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高某共收取200余人购车款,交付100余辆,尚有100余辆无法交付。

  日前,长安分局已将涉嫌诈骗的高某、张某、高某男友康某、陈某、魏某、谭某6人刑事拘留,并冻结了涉案人员账户,追回部分群众被骗买车款,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