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10月份“车不让人” 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信息

25.11.2017  10:51

  本报讯(记者郭欣)近日,市文明办牵头,联合市交警支队、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局、市城投集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10月份全市“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信息。

  今年10月份,全市市级公务员私家车共有93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同比9月份下降43%,涉及36个市级部门;全市公务车有39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同比9月份下降44%。其中,区县公务用车30台,占比77%;市机关的公务用车9台,占比23%。公务车“车让人”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周至县、市公安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全市公交车有43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同比9月份下降35%,涉及市公交总公司下属9个基层运营单位、43名驾驶员;全市民营公交车有10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同比9月份下降52%,涉及7家运营公司、10名驾驶员;全市出租车有2238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同比9月份上涨4%,涉及全市44家出租车企业1997辆车和2000名驾驶员。出租车企业中,做得比较好的是西安天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全司1017在册车辆10月份没有出现一起违反“车让人”规定的行为。做得较差的是西安市出租汽车集团,10月份全司所属3707辆车中出现714起违法车次,同比9月份上涨6%。

编辑:黄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