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原产地证助外贸企业产品减免关税约3000万

27.01.2016  14:43
 

  2015年,宝鸡市外贸企业通过签发优惠原产地证,减免关税约4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00万元。

  在国际市场低迷,我国外贸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宝鸡市外贸企业积极利用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缔结的双边、多边自由贸易规则,通过签发优惠原产地证减免关税,赢得了效益。据统计,2015年,宝鸡市外贸企业输往欧盟、东盟、韩国、俄罗斯、印度、日本、智利、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出口货物签发各类原产地证共计10种797份,涉及货值5858万美元,减免进口国关税约4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00万元,与上年相比,签发原产地证份数、货物金额和关税减免额分别增长16.5%、47.8%和60.1%,增幅名列全省前茅。

  据统计,宝鸡市出口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产品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最多,全年共签发216份、2276.8万美元,外贸企业可获得东盟相关国家关税优惠296万美元。全市出口签发原产地证书量大的有宝钛集团的钛制品、秦塬纺织的纯棉/涤棉布、昌新布业的纯棉/涤棉布、阜丰生物的谷氨酸钠、北方动力的曲轴箱、宝光进出口的真空灭弧室、中铁宝桥的铁路道岔等。在企业面临增长压力、利润空间日益压缩的情况下,优惠原产地证无疑为产品走出去带来了价格优势,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