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陕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 你达标没

21.10.2015  21:02

  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同比名义增长10.1%,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7位;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073元,同比增长8.2%,低于全国2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一般低于平均数,更加接近中等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从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前三季度,居民各项收入均稳定提高,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7160元,同比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54.7%,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2%,拉动居民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是陕西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经营净收入1878元,同比增长7.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3%,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883元,同比增长1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3179元,同比增长1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3%,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6.3%,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加快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