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陕西给网络订餐立规矩

08.12.2016  21:03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该局出台了《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从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者责任等方面为网络订餐立规矩。

  规定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档案,规范和加强入网餐饮经营服务者主体资质审查,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核准名称、地址、经营项目、食品安全制度、联系方式等关键项目进行核实,并到网络订餐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并建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定期巡查制度。同时将平台中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信息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并进行实地核查,信息不符的不得上网。

  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龚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