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11.11.2016  23:04
            近日,西安交通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司法协助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基地”。双方将在理论研究、司法协助、学术交流、课题科研、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与国际法理论研究的有机结合,开拓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新领域,致力于促进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

西安交通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该校党委书记张迈曾,该校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名誉所长、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克劳福德(James Richard Crawford),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郑和研究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成员张月姣,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莫里森(Howard Morrison),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波卡尔(Fausto Pocar),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马克波罗研究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ICSID)秘书长金尼尔(Meg Kinnear),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前部长刘新魁,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李鸣,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等出席签字仪式。该校副校长席光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郃中林代表主宾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签字仪式由该校校长助理、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单文华主持。
            根据合作协议,该校与最高人民法院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质性合作,包括培养国际司法协助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选派师生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计划,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课题,定期举办“中国国际司法协助高级论坛”,邀请国内著名法学家、法官举办专题讲座等。
            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项目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的重要举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该校合作,建立了4个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是该校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丝路大学联盟下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的国际交流活动。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原名“丝绸之路国际法研究所”,2008年更为现名),迄今已届十年。研究所以“推动世界法治”为己任,致力于营造“创新、卓越、开放、和谐”的研究环境,已成长为一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机构。

(责任编辑:薛晓强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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