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努力实现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新跨越

19.11.2014  12:14
        司法警察警力长期处于严重匮乏的境地,警力配置也极不合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充实理顺内部人员结构关系,显得极为重要,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畅通司法警察进出口渠道。规定凡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献身司法警察事业的公安、法律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招录考试;对于相对年轻,具有较高政治军事素质的军队转业干部直接充实到司法警察队伍;从法院内部把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司法警察队伍。同时规定,对调整到司法警察队伍工作的人员,无特殊情形五年之内不得调出司法警察队伍。凡思想不稳定、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法警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调出司法警察队伍。

        其次,开展了兼职司法警察专项清理活动。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政治部、法警队、监察室等部门密切协同,采取学习动员、调查摸底、征求意见、上级法院的督导和检查、党组研究等方法步骤,在全省法院扎实开展了清理兼职法警工作。

        再次,明确了机关安全责任的主体。我们经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在省高院设立了西安市公安局长延堡派出所驻省高院警务室,一名正式公安干警带领多名公安特勤常驻省高院机关,协助做好机关安全工作。同时,经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完善了院领导负总责,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信访办、各业务庭处室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警务室共同联动的全方位的机关安全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