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周至 做细做实便民利民事

22.12.2014  17:44
        近年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找到法院与基层群众联系的契合点,把便民利民的事做细做实,架起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及时满足了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便民电话  让群众“少跑路”“少折腾

        “没想到我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法官就及时到我家里帮我解决问题。太感谢了!”居住在周至县山区、年近七旬的肖老太激动地说出了心里话。

        肖老太与二女儿陈某发生赡养纠纷,经镇村两级调解员调解未果。得知村委会有法院设立的法官联系点,法官会不定期地到联系点来处理纠纷,肖老太便赶到村委会,打公示牌上的法官的便民电话。

        当天下午,法官张普侠、何智就驱车行驶60里山路,赶到肖老太家里,对老人和女儿进行了劝解和疏导。依法依理的耐心劝导,推心置腹的亲情感化,让老人与女儿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周至县地处秦岭山脉纵深处,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最远的村庄距离县城近百公里。周至法院立足这一县情,实行了法官联系村组(社区)制度,将联系村组的法官电话向群众公开。接到群众电话求助后,法官及时处理,与村上的调解员一道,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用驻村法官的“多跑路”换来群众的“少跑路”和“少折腾”,解决了群众尤其是偏远山区村民“诉讼难”、“打官司烦”等现实难题。

        “编外法官

        “拉家常”了结纷争

        在周至县,活跃着一批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这是周至法院为解决法官人员不足与群众纠纷日益增长的矛盾,应对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而采取的举措。该院在全县22个镇、376个行政村、14个社区,共聘请了429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熟悉乡土民情、颇具威望资历和有较强“说事”经验的农村能人,作为调解员,协助法官调解基层矛盾纠纷。

        翠峰镇史务村村民王某的新房刚刚开工,就因宅基地界问题,遭到邻居张某阻挡。两家人争来吵去,还差点打起来。该村“编外法官”胡养宗得知后,主动热心地了解了事情原委,又打电话咨询了法官。按照用益物权纠纷处理办法,老胡联系土管所对两家宅基地进行了确权,又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说服:“百年亲戚千年邻,各让一分天地宽。”王、张两家终于握手和解。

        “看来,让老胡这编外法官来断案还真管用!”村民们纷纷称赞。

        周至县大部分民间纠纷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常规纠纷,虽然法律关系简单,但往往矛盾很尖锐,双方当事人对抗激烈。周至法院把原本松散无组织的民间调解力量进行有效组织整合,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员的作用。该院对聘请的调解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平时邀请调解员感受和体验审判氛围,经常性地征询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通过法院系统培训、监督和考核的“编外法官”,在处理农村民间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法官指导、“编外法官”的配合下,很多民间纠纷顺利地实现了诉前化解,避免小纠纷酿成大事故。

        调解员赵惟正深有感触地说:“老百姓从心里是不情愿打官司的,加上诉讼程序复杂,打官司耗时费事,我们调解员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在法官的指导下,我们与当事人拉拉家常,有时候善意地批评几句,就了结纷争了。” 

        经过长期的培训、实践,如今,周至法院这些“编外法官”中,出现了许多调解专家,如史务村调解员胡养宗、新家寨镇高庙村调解员张五星等,被称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调解能手”;二曲镇镇东村调解员赵惟正、九峰镇调解员刘少鹏,则有“宅基地侵权纠纷调解专家”之称……

        用调解员胡养宗的话讲,就是:“平时发生在村民中间的所谓鸡毛蒜皮、不足为道的小事,才是老百姓真正关心的身边大事。只有将这些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才能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平安!” 

        庭审下乡

        为群众提供法律“大餐

        “现在开庭!”日前,在集贤镇兴隆村村部,一起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的刑事案件公开开庭,旁听的村民亲身感受着法律对发生在身边事的处理。考虑到县域内森林资源丰富、防火护林工作在冬季的重要性,周至法院特意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案发地的山区村庄里。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周至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法院这种庭审下乡的做法太有必要了,既依法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起到了警示教育群众树立依法护林的法治理念的作用,是给村民们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周至县属山区农业大县,商品经济和法治文明程度较为落后,一方面,人民群众有着对法律文化的渴求,另一方面,因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还不强,遇到社会“不公”,容易采取过激手段,以至于许多民间小纠纷最终酿成了刑事案件。

        周至法院提出“案件审理进村、法律宣传到户、意见征询到人”,选取典型案件,在辖区农村、社区、学校,进行现场开庭,将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家门口。

        在平时庭审时,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相关执法部门、各镇村聘请的调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观摩,并现场发放《庭审观摩群众意见和建议征询表》,虚心征求对庭审和法院的意见建议。

        法院还根据庭审案件的类型,向旁听人员发放诸如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预防家庭暴力、留守老人保护、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劳动争议、森林法、司法救助、便民措施等方面的法律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精神食粮”。

        当“周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哑柏镇六屯村时,村民吴老汉笑着说:“过去从来没有走进过法院大门,也没有打过官司,我们都很好奇,想看看法官是如何断案的。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进行了当庭宣判。在当地农村,面对侵犯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许多老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和沉默,放弃了维权。这次庭审,很多老人听得很仔细,也深受启发。

        调解员袁某说:“大家也明白了,当遭受侵权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经常讲司法便民利民,更主要的是体现在,实实在在地帮助老百姓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上,既让群众既体会到法律的严肃,又切身感受到法院工作的温情。”周至法院院长刘群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