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活跃在法庭上的“草根法官”

04.08.2015  21:13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在陕西省基层法院,活跃着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穿法袍、不拿法槌、也不叫法官,但却在审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陕西省法院通过多项改革增加陪审员在庭审中的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

    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今天(8月4日)上午,在渭南华阴市政府广场上,105名由华阴市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庄严宣誓,这些人中包括已经选定的45名人民陪审员和60名新增的人民陪审员。他们分别来自工人、农民、教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年龄在28岁到65岁之间,都是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出来的。

    华阴市人民法院院长童建军:主要体现出陪审员的广泛性和参与性,下面马上就要(对他们)进行培训,对于陪审员在庭审中他们应该如何履职的要求,我们进行相关的培训,现在每年要求陪审员办多少案子,有上限有下限,条件不符合的时候,提请人大免去陪审员身份。

    今年64岁的张居仁,是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退休前他曾是一名媒体从业者,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参加一起民事诉讼案的庭审。张居仁介绍说,他做人民陪审员已经七年了,参审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感触最深的就是,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和话语权都在不断提升。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张居仁:下一步发展的话,我觉得在陪审员的法律观念上加强一些培训,(比如)重点案例的剖析、引导,对陪审员的进步更快一些,他就进入角色就更快。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民利:(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工作,建立起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也便于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从法院自身建设来讲,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目前,陕西省各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5900名,是全省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1.2倍,其中基层群众占到近三分之二。今年四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印发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在陕西省和北京、河北、黑龙江等10个省区市的50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陕西省的渭南市中级法院、华阴市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岐山县法院和安康市汉滨区法院5个法院作为试点。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是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有所改变,年龄由23岁升至28岁,学历由大专以上降为高中以上,选任程序也由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改为在年满28岁、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中随机抽取。

    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晓峰:改革的内容主要就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包括培训、表彰等等一些方面,更重要的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的保障,这次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是两年时间,将来一些成熟的经验,要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