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2.8亿元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04.04.2016  09:36
        本报讯(记者周明)记者3月3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92亿元,用于殡仪馆设备改造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安排1.12亿元为全省66个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殡仪车等殡仪设备;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8亿元,支持65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76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与全省76个经营性公墓数量相比,我省公益性公墓建设速度和数量已有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我省还计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1个火化殡仪馆或殡仪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建)都要有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副调研员张勇介绍,我省公益性公墓在价格方面坚持保本微利,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将由当地物价部门对价格实行审批,此举将对当前经营性公墓价格有一定的抑制,以尽量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他同时表示,为避免出现墓地三六九等现象,在建设公益性公墓过程中,尽量提供小型化、统一规格墓型。在经营性公墓审批时,要求必须修建30%的低价墓地,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