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提前下达6.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26.01.2016  11:31

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性,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咸阳市财政对教育专款进行提前下达。截止目前,全市已提前下达2016年教育专项资金6.1亿元。其中:下达学前教育补助资金6308万元,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28941万元,高中教育补助资金9352.2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等1002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371.7万元,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等2027.12万元,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万元,“国培计划”及“三区”人才教师培训经费等257.25万元,特殊教育补助经费200万元。教育支出是我市财政第一大类支出,历年支出比重均占到财政支出总额的20%以上,据最新月报数据,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64.87亿元,支出比重达到21.4%,提前下达教育专款为全市2016年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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